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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度新莊區心理衛生資源網絡會議紀錄

壹、會議日期:99年02月03日 下午13:00-15:00

貳、會議地點:恆毅中學

參、主    席:湯兆蘭

肆、出席人員:臺北仁濟院附設仁濟療養院新莊分院張雯懿社工主任、新泰綜合醫院黃家霈社工、臺北縣康復之友協會新莊工作坊涂瑞英主任、臺北縣康復之友協會新莊工作坊周筱綺管理員、臺北縣康復之友協會康喬雅社工、恆毅中學輔導處湯兆蘭主任、恆毅中學輔導處楊茵伃助理。

伍、會議流程

一、討論4月至8月每次會議的時間及形式

二、修訂原組織章程

三、討論合作方案

四、臨時動議

   

陸、討論摘述:

一、99年4月至8月的會議時間,經伙伴們討論,訂為每兩個月一次,目前暫訂於99年4月15日、6月10日、8月12日下午2:00~4:00為定期會議時間;會議形式,經伙伴們建議與討論,可歸納為經驗與文章分享、機構參觀交流、研習等三種形式。配合本年度會議時間,以及本年度各網絡機構的重要活動,會議時程與內容預定如下:

時間

地點

會議形式與內容

4月15日(四)

台北縣康復之友新莊工作坊

  1. 仁濟院園遊會合作方案的討論
  2. 網絡伙伴經驗分享與交流

6月10日(四)(暫訂)

恆毅中學

  1. 預定配合學校年度輔導知能研習自殺防治主題
  2. 網絡伙伴經驗分享與交流

8月12日(四)

(暫定)五股工業區康復之家、育成庇護工廠

  1. 機構參觀與交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基於上次議程決議,召集單位以輪流方式,一年一任。故本次會議決議,修改原組織章程部份內容,以符合現況。修改內容如下:

 

原章程內容

修訂後章程內容

第六條

第一項

 

98年度新莊區心理衛生資源網絡之主辦單位為臺北縣康復之友協會。

新莊區心理衛生資源網絡由參與機構輪流擔任召集單位,為期一年。

第六條

第二項

欲參與之單位先聯繫主辦機構單位,進一步瞭解網絡組織相關內容

刪除

第六條

第三項

若網絡成員欲推薦新成員加入,應向主辦單位申請,經審核通過使得加入。

欲加入本網絡之機構可逕向召集單位提出申請。

第六條

第四項

會議前,主辦機構單位以信件與電子檔方式邀請出席。

由召集單位以信件或電子檔方式提出邀請。

第七條

第三項

邀請資源網絡內之單位一同舉辦活動、講座。

邀請本網絡內之單位共同舉辦活動、講座等。

第八條

第一項

定期參加每二個月固定舉辦之新莊區資源綱絡會議,若有其他需要可召開臨時會議。

定期參加每二個月舉辦之新莊區資源網絡會議,若有其他需要可召開臨時會議。

 心理衛生資源網絡組織章程(99.02.03修訂)

三、合作方案討論

(一)三月份臺北縣康復之友工作坊家屬座談會,請伙伴們協助DM發放及宣導。伙伴建議若有對象性質與區域性類似的活動,可採合作模式進行。

(二)五月份臺北仁濟院附設仁濟療養院園遊會活動細節討論,納入四月份會議中。

 

四、臨時動議

(一)本網絡部落格是否繼續維護與使用?

   決議:網絡部落格在上一召集單位喬雅社工的用心規劃,已具功能性,本年度召集單位仍會持續維護。伙伴的宣導文章或重要資訊,請以電子郵件直接傳遞,以提升效率。召集單位亦會將資訊與每次會議的內容公告於部落格中,請伙伴多加點閱與運用。

(二)本網絡與新莊區社區健康營造網的合作模式?

   決議:擬邀請該網絡成員參加本網絡會議,增進網絡間相互交流與互動,充實本網絡成員及資源的多元性。網絡間若有需求相符的方案,可進一步協商合作模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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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injhuangpi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